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

时间:2016-10-21浏览:20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2016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职)毕业答辩采用专业就近组合的方式进行,一般为6人一组(答辩组的情况视当年答辩申请人的情况排定)。

1. 论文答辩正式开始之前。答辩委员会先开预备会,预备会以每专业学位答辩组为单位,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习情况和论文写作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在职艺术研究生无预审意见。所有委员就改组答辩论文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讨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问题集中为1-2个中心问题,并以委员会的名义拟定提交给学位申请人思考回答。专业学位答辩组的预备会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 正式答辩开始。由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所有成员,介绍有关答辩程序,答辩组主席根据学生情况宣布申请人具有答辩资格;

3. 学位申请人就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扼要的报告,并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给予思考后回答。论文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问题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答辩委员会主席控制时间;

4. 论文陈述与回答方式如下:

  学位申请人1(以研究生部排定的答辩顺序为准)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写作情况、资料情况、主要论点、重点内容等问题和事宜;

  答辩人1陈述结束后,主席代表委员会向学位申请人提出(交)已拟定的中心问题。如对已拟好的答辩问题有异议,委员可稍作讨论进而提出;

  答辩人1退出答辩教室,给与10分钟思考准备时间回答问题。此时,答辩人2进行学位论文陈述,陈述要求如上;

  答辩人2陈述结束后,领取问题离开教室准备;

  答辩人1返回教室,就答辩委员会所提出问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人1回答结束后,答辩人2进入教室进行文体回答。

  答辩人1、2回答问题结束后,休会,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人1、2论文情况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并授予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专业学位4票同意为通过(答辩委员会由6人组成)。主席宣布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写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答辩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答辩秘书记录有关内容。

5. 主席宣布答辩人1、2答辩暂时结束。此时不对答辩人宣布答辩结果。

6. 答辩人3入场进行论文陈述,结束离场准备问题。答辩人4入场,如此反复。

7. 该组所有答辩人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成绩宣读。该组答辩人按答辩顺序逐一入场,有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8. 主席宣布该组答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