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
1、论文答辩正式开始前,答辩委员会先开预备会。由导师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习情况和论文写作情况进行简介和必要的说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论文预审评阅人的评阅意见;所有委员就答辩论文的各方面情况展开充分讨论,交流意见。在此基础上,理论研究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问题集中为3个中心问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问题集中为3-6个中心,并以委员会的名义拟定提交给学位申请人思考回答。预备会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2、正式答辩开始。由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向与会者介绍学位申请人、申请人的导师及答辩委员会所有成员,简介有关答辩的程序;
3、秘书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完成教学方案情况;
4、主席宣布申请人具有论文答辩资格,并请学位申请人就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扼要的报告,论文报告的时间为:论文报告的时间为:硕士论文不超过20分钟;博士论文不超过30分钟;
5、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涉及论题准备情况和写作情况、资料情况、主要论点、重点内容和论文的主要贡献,论文报告不得涉及与学术性无关的问题和事宜;
6、主席代表委员会向学位申请人提出(交)所商议拟定的中心问题。如学位申请人需要准备,可以休会(硕士不超过15分钟,博士不超过20分钟);
7、学位申请人就答辩委员会所提问题进行答辩;
8、自由答辩:即,答辩委员会委员自由提问,申请人答辩;
9、场外答辩:即,在场的其他教师和同学向学位申请人提出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可以进行答辩,也有权不予回答。场外答辩的时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控制,一般不超过15分钟;
10、休会,答辩委员会再次举行会议,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并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硕士学位3票同意为通过(答辩委员会由4人组成),博士学位3票同意为通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并将选票封存。答辩委员会写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答辩委员会各成员签字;
11、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12、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13、论文答辩全程时间:硕士60分钟以内,博士120分钟-150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