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1浏览:349

各2016届毕业研究生:(请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过期不予受理)

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明确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研究生毕业阶段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流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关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审查及评议

凡申请我院2016年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上海市评估院学位论文网上抽查(即“双盲抽检”),和专家评阅。具体操作办法按照《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作品)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学位论文(学位作品)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前,2016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交以下表格纸质版,需论文指导老师亲笔签名。

     a.《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论文导师填写),作曲、音工、数媒各方向研究生须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作品指导教师意见书》;

     b.《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表》/《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位授予信息表》/《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授予登记表》

并领取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登录密码,“双盲”抽检操作步骤另见通知。

(二)、3月28日前,发送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本(PDF、WORD文档各一份)至邮箱syyjsbxwb@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专业方向”,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姓名”.“文件后缀名”(如10278_MR01-01_李三.doc)(学校代码为10278),发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请去除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内容,电子版本正文内容须与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内容一致。

由研究生部对申请2016年学位的学位论文统一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如检测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按照《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实施。

(三)、4月2日前,研究生部审核申请人是否达到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的要求(包括:在校思想表现、教学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位音乐会完成情况、艺术实践等),如不满足条件者取消本年度学位申请资格。

(四)、4月5日前,被抽中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的研究生及强制抽检的研究生须按照要求递交论文至研究生部南106参加审查(具体内容、装订格式另见通知)。

(五)、4月8日前,申请人须将装订成册并经申请人及其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认可的论文博士论文7份,硕士论文(理论研究型MR)5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P/A)硕士论文7份,及“双盲”抽检生成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1份,交至研究生部南106,用于论文预审及答辩使用。

作曲方向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交学位作品一式三份(博士)或一式两份(硕士)、创作札记或及音、视频光盘。

(六)、4月30日前,完成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

(七)、5月3日前,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答辩时间和场次,将以网络和书面形式统一公示各场次学位论文答辩信息。

(八)、6月10日前,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全部结束。论文答辩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三、关于毕业生延期答辩

凡需要延期答辩的毕业研究生,须于3月25日前填写《上海音乐学院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至研究生部备案,上述其他表格不须要提交;凡未申请延期而没有参加答辩的毕业研究生,视作自动放弃该年度学位申请资格。

四、答辩结束后

(一)、所有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须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论文完善或修改建议进行认真地完善或修改,并在完善或修改后,由论文导师审阅签字,填写《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

(二)、学位申请人须在领取学位证书之前提供经认可并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定稿(含有论文撰写人及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的亲笔签名)3份,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光盘1份(PDF全文文档)至研究生部;

2份论文纸质版文档,1份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光盘标签统一贴在光盘保护壳上,不得直接贴于光盘)至学校图书馆,。

(三)、艺术硕士毕业生(含MFA及MP)需于离校前制作毕业光盘1份交至研究生部南106,光盘内容包含成绩单、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毕业生信息表及两场学位音乐会视频。具体制作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版块”的“表格下载”处 《关于艺术硕士毕业要求的通知》。光盘合格者,方可领取学位证。

注:需提交的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版块---表格下载处下载。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