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详情请见附件一:《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研究生自己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研究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艺术、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纪校规,遵循“和毅庄诚”的校训,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做好学校和学生的沟通工作,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七)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八)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五条 本会遵守全国学联章程,作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接受全国学联和上海市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凡具有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研究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参加本会活动和享有本会权益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利对本会机构的组成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
(二)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九条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上音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产生原则:
研究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各个班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各班研究生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班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人选应充分考虑到各年级、各专业的分布情况,女代表和少数民族学生代表要确保适当比例。
研究生代表应该以班为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后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制定或修订组织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领导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海市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上音研究生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和各个工作部门构成。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原则上不超过60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
(一)主席团
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设主席3人,全面负责研究生会的工作,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负责传达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定期向院党委、研究生部汇报工作,并代表研究生会向研究生代表大会作述职报告;召开研究生会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工作,并对各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同兄弟院校沟通、交流。
(二)秘书处
1、根据研究生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统一协调有关事宜;
2、帮助主席和各部筹备各类会议,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根据研究生会会议要求起草印发通知,出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研究生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与发放;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研究生会的财务、物品管理,负责研究生会档案的管理;
6、负责接待来访研究生,并将研究生来信及处理意见及时公布于众。
(三)学术宣传部
1、负责研究生会的学术活动策划、组织与宣传工作;
2、积极与社会各宣传媒体联系,及时将我院有特色的、富有成效的研究生活动对外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展示我院研究生群体的学术风采;
3、对学校各重大学术活动做好宣传和协助工作;
4、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广大研究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专业学养和创新能力,树立良好的学风,为广大研究生创造“开放、争鸣、舒适、快乐”的学习环境和气氛;
5、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实践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兴趣;利用研究生刊物、简报、论坛、讲座、读书会等多种形式,活跃我院研究生的学术气氛和生活;
6、深入了解研究生群体的学习动态和学习特点,及时与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和沟通情况,并及时帮助大家解决学习方面所碰到的困难;
7、在“创新、青春、趣味、激情、智思、真实”的办刊方针下,负责研究生刊物《奏鸣》的组稿、编辑和出版和发行工作;
8、策划、开展和组织校际间的研究生群体的学术联谊活动,加强互动交流,拓宽我院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和兴趣。
(四)文体生活部
1、为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增加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同时,为增进研究生对祖国人文文化的了解,继续负责组织研究生会“文化之旅”活动;
2、负责组织举办音乐会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包括辅助实践外联部对外文艺活动的组织及交流工作、研究生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以及研究生范围内的群众性文娱活动;
3、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体育竞技比赛及交流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研究生范围内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提高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参与意识;
4、为培养广大同学良好的社会公众意识: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性活动,如:上海市重要活动志愿者工作,以及红十字会鲜血活动;
5、建立和健全卫生评比制度,组织针对研究生寝室卫生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帮助研究生保持集体、个人卫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6、对食堂、研究生宿舍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了解研究生生活方面的需求及意见,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
7、在研究生中开展心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的引导和咨询。
(五)实践外联部
1、加强我院研究生会与各兄弟院校以及全国相关艺术院校研究生会的相互了解及合作,树立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的良好形象;
2、积极推动校际间的学术、文化、文娱活动等方面交流与沟通。观摩、学习外校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创新性的活动,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共同组织有音乐学院特色的各种活动,同时做好联系、接待嘉宾的工作,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与校外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构建研究生校外实践平台,以促进研究生开拓视野,了解社会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4、寻求校外各种经济支持,解决部分活动的经费问题;
5、保存各种工作挡案,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做好搜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博士工作部
1、做好博士工作部的日常会议的组织和记录等工作;
2、负责博士工作部材料和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3、负责各类博士工作部相关活动的会场申请与布置工作;
4、完成研究生会布置与博士工作部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留学生工作部
1、负责组织、策划留学生相关活动,制定相关活动计划;
2、深入留学生学习生活,做好与留学生交流处的桥梁工作,积极沟通。
第十三条 例会制度
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研究生会全体大会,讨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决议事宜,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各个工作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研究生会内部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我总结,进一步推动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召开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定时存档。
第十四条 财务制度
1、研究生会经费为研究生会开展活动所用,要严格财务管理,节约使用经费;
2、报销票据须国家正式税务正式发票,并经主席团签字,方可报销;
3、财务帐目要定期整理,并向全委会汇报收支情况;
4、财物的管理制度参照院财务处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考核制度
研究生会考核参见《研究生会考核办法》。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根据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规模,不单独设立基层组织。研究生会在各个班设立联络人,负责与基层各个班的联络。基层组织随研究生部发展规模可进行调整。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十七条 学生骨干的选拔:
(一)选拔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承认研究生会章程,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热爱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 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
4. 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5. 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选拔程序
1. 公开宣传:由研究生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宣传。并通过自荐、推荐等途径征集学生骨干候选人;
2. 初选:根据学生骨干选拔条件,由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初步筛选;
3. 面试:由主席团及各个部分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无记名投票;
4. 公示:将入选名单于研究生部公示。
第十八条 学生骨干的退出:
学生骨干退出学生会,需提前15日向主席团和秘书处提交书面退出申请,经研究生会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退出。
各个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因故不能担任负责人工作时,由各个工作部门选举产生临时负责人。
第七章 附则
1、本条例由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2、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条例若有需要调整和修改之处,须由主席提出正式修改意见并提交全委会讨论、修改并通过;
3、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本条例即施行。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
2019年11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张小丹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博士 | 否 | 曾任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学术宣传部干事、研究生会副主席,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 |
2 | 杨冠强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曾任研究生会文体生活部干事,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
3 | 吴旖旎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曾任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秘书处副部长,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
4 | 唐俊婷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班级班长,研究生会秘书处部长 | |
5 | 朱君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秘书处干事 | |
6 | 赵雨菲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秘书部干事、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委员 | |
7 | 吴睿扬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秘书处干事 | |
8 | 范嘉茗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曾任院团委志愿者部部长、现打系学生会主席, 研究生部第四党支部支委 7班班委 | |
9 | 顾芸帆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曾任监察部部长,宣传部副部长 | |
10 | 曹艺佳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团总支书记,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2014级团支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宣传部部长,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学术宣传部部长,上海音乐学院硕士1902班副班长及心理委员 | |
11 | 张婕怡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学术宣传部干事
| |
12 | 李文轩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学术宣传部干事 | |
13 | 王露晗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曾任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团总支书记,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15级心理委员,上海音乐学院生活部部长 | |
14 | 钱依依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无 | |
15 | 张高宁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期间2019年加入志愿者服务团队 | |
16 | 杨茗滟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文体生活部部长;2018级研究生七班班长 | |
17 | 聂郡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融音于心心理学堂次负责人,秘书处部长;海尚音苑志愿者社团组织宣传外联部部长;研究生会文体生活部副部长 | |
18 | 程嘉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文体生活部干事 | |
19 | 张洪源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曾任音教系学生会生活部副部长,文体部委员,组织策划部委员 | |
20 | 何子旋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体生活部委员 | |
21 | 程丹蕾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无 | |
22 | 董孟迪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8级硕士 | 否 | 曾任音研究生微信公众号记者团团长,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现任研究生部外联部部长 | |
23 | 鲁卓飞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上音剑道社社长,研究生会外联部副部长 | |
24 | 张迪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官微记者团成员,学位办助管 | |
25 | 李晓蕊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无 | |
26 | 王君宇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 | |
27 | 陈浩捷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无 | |
28 | 郭旭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硕士 | 否 |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留学生工作部干事 | |
29 | 陆欣儿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留学生工作部干事 | |
30 | 单冰月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硕士 | 否 | 无 | |
31 | 盛汉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博士 | 否 | 曾任博士工作部副部长,现任研究生会博士工作部部长 | |
32 | 孙斐然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19级博士 | 否 | 音乐学西方组学术秘书,研究生会博士工作部副部长 | |
33 | 赵青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博士 | 否 | 曾任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2012级班长
| |
34 | 牛妍苏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博士 | 否 | 无 | |
35 | 田淑颖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博士 | 否 | 无 | |
36 | 张潇雪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级博士 | 否 | 曾任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音乐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
五、校级组织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
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对标《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研究生会实际情况,本次主席团选举将有5名主席团候选人,最后拟选3名主席团成员,差额为40%。
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研究生部团总支推荐,经研究生部党总支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笔画为序。
四、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需提前向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委员会审核情况予以通过后,可委托其他参会代表代为选举。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每名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将其姓名右侧“投票意见”栏 内的方框画圈("○");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其姓名右侧“投票意见”栏内空白不做标记。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七、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达到或超过实到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其不足名额在第十三届研究生会工作期间再行补足。
八、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4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非代表中提出建议人选,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1日下午,经过前期筹备,上海音乐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北楼报告厅庄严开幕。出席此次大会的有: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陈强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王泽林、校团委书记马杰、研究生部学工办主任陆平以及各兄弟院校研究生代表。
本次大会分两阶段进行。预备会议首先听取关于大会筹备工作的报告以及代表资格审查,通过院党委和院团委、研究生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筹备委员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顺利地完成了各项议程。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上海音乐学院院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于15:00正式开幕。此次大会特邀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陈强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王泽林致贺词。在致辞中,陈强斌书记代表研究生部党总支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了热烈祝贺,他指出这是全体研究生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代表们能充分发挥作用,为学校建设、祖国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上海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王泽林在致辞中特别提到:要志存高远,心有所信;要关心社会,担当家国;练就本领,脚踏实地。与会成员在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吴旖旎带领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祝贺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召开的贺信内容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内容精神。
全体代表认真听取了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朱苑宁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会工作报告,报告从坚守思想阵地、优化团队建设、打造文化品牌、担当青年责任以及倾听同学需求这几个方面回顾了研究生会这一学年的工作,本届研究生会始终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尤其在今年上半年举国抗击新冠疫情的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希望下一届研究生会能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有脚踏实地的能力。做到工作要有传承性,工作要有创新力,工作要有使命感。
随后,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陈述个人情况,内容主要围绕简单的自我介绍,和自己所做的学生工作进行回顾与展望等方面开展。经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上海音乐学院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名单。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特殊的时期,大会号召全体研究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承和发扬学校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致,开拓创新。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新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圆满闭幕。
七、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对标《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由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向研究生部党总支和研究生部团总支提出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名单和名额分配方案。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后差额选举产生。
二、各年级大会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年级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人选应充分考虑到各年级、各专业的分布情况,女代表和少数民族学生代表要确保适当比例。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详情请见附件二:《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干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九、学校党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学校党委把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由校党委直接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研究生会工作,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1.明确工作机制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要把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如工作需要,学校团委书记可兼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院党委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共同研究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院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研究生会管理。
2.加强制度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 “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推进学生会改革创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学联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学校党委于2019年出台《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和学习教育要求,紧跟上海音乐学院主题教育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本校研究生会干部的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研究生会干部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加强研究生会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2019年12月18日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第十四次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
三、为明确学生会工作职责,了解作为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个人素养,为下一步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校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四、学校党委和研究生部共同研究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批准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五、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与学生干部代表座谈会,校党委与主席团成员交流思想,对做好研究生会工作提出要求,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林雨文 | 是 | |
2 |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沈骊 | 是 |
附件二: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会干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pdf
附件一: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