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研究生学位音乐会及专业实践展示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9-30浏览:3316

2023届毕业研究生:

现将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音乐会及专业实践展示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音乐会及专业实践展示申请

 (一)学位音乐会

1.2020级研究生及往届延期研究生的学位音乐会,须递交《学位音乐会申请表》至各系研究生教学秘书。申请表须由本人、专业导师及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系主任)亲笔签名。申请表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1014日。

2.学位音乐会曲目请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要求填写,就读期间举行的学位音乐会曲目不得重复,具体要求可查看《研究生手册》。选考曲目参照《音乐领域表演专业学位音乐会必演曲目与考核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3.如各表演方向硕士未完成第一场学位音乐会;博士未完成第一场、第二场学位音乐会,请在申请此次学位音乐会前完成补开,且必须成绩合格,否则不可申请。

(二)专业实践展示

2020级研究生及往届延期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展示,须递交《专业实践展示申请表》至各系研究生教学秘书。申请表须由本人、专业导师及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系主任)亲笔签名。申请表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1014日。

二、材料递交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学位音乐会

1.音乐会曲目单:音乐会举办现场提交,艺术硕士5份,博士9份。

2.举行室内乐音乐会的同学请标明自己的演奏声部。

3.硕士毕业音乐会纯表演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博士研究生毕业音乐会纯表演时间按各分委会具体要求执行。

(二)专业实践展示

专业实践制作报告、教学实践视频、教案等须一式4份交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展示评审。材料递交时间按分委会通知执行。

(三)注意事项

1.音乐会及专业实践申请后,除不可抗拒因素(妊娠、住院等)外,不得随意取消本年度申请。如确须取消,请2022113日前递交取消情况说明(须含导师及培养指导分委会主任签字),同时附上海市三甲医院病历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

2. 学位音乐会、专业实践展示的时间、场地安排将于11月初在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管理进行公告。研究生部将统一安排录音录像。

3.逾期未递交申请者,将不能申请2023年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音乐领域表演专业学位音乐会必演曲目与考核要求.pdf

 

 

 

学位办公室

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