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届毕业研究生:
凡答辩委员会给予“建议2周之内修改并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的毕业生,必须提交《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结合现场评委及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论文定稿。
2.请于本人答辩结束之日起的两周内,将《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由论文指导老师和答辩委员会主席亲笔签字)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南楼106室)。
3.对修改意见不明确的可发邮件至xwb@shcmusic.edu.cn查询。
4.答辩委员会未给出“建议2周之内修改并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的毕业生,无须提交此表。
附件:《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