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届毕业研究生:
所有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完成《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递交的毕业研究生,请务必在2023年6月12日17:00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将答辩通过且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文(含论文封面、封底、授权书和声明)以PDF、WORD两种格式提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答辩通过后的学术不端检测和毕业后的相关抽检备查。文档命名要求:“学校代码”-“学科代码”-“姓名”(如10278-130101/130201/130301/135101-李三)。纸质版论文请提交2份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南106后门)。电子版及纸质版论文授权书和声明均需签名,不可使用电子签。
硕士论文封面请见附件1,博士论文封面请见附件2。学科代码:艺术学理论130101,音乐与舞蹈学130201,戏剧与影视学130301,艺术硕士(音乐)135101
2.学位授予信息上报。
参照《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的通知》完成。
3.毕业材料。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请将自己的毕业资料以光盘或者U盘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南106后门),光盘或U盘外部标注:学号+姓名。内容包括:
A.声乐、民乐、钢琴、管弦、现打、指挥各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
两场学位音乐会视频,音乐会视频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研究方向+第一/二场学位音乐会”。(注:第二场学位音乐会视频如在2022年秋季学期或2023年春季学期举办,后期将由制作公司提供,不需要再另行提交,只提供第一场音乐会视频即可。)
B.音乐教育(含教学法)研究方向需提供教学实践视频、教案等相关材料。
C.艺术管理方向需提供独立展演视频或策划方案等资料。
D.乐器修造方向需提供乐器制作过程中的照片及详细的制作报告。
E.作曲、音工、数媒、音科方向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含学位作品总谱、创作札记、作品影音等资料。
以上B-E项的附件材料请以“学号+姓名+研究方向+递交材料类型(策划方案、总谱等)”命名。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年6月6日
附件1:硕士论文封面(A4正面).doc
附件2:博士论文封面(A4正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