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音乐教育中心为加快学科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亟需补充作风正派、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奉献和团队精神的青年教师。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应满足国家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愿意全职来校工作; 2.年龄在35岁之内; 3.博士必须具有音乐学学位(本科或硕士具有器乐表演专业背景优先),能适应大学通识类音乐课程教育; 4.应聘者应提交个人简历、3篇代表性论文和3份国内外同领域著名专家推荐信。 二、聘用方式及待遇 1.首聘期为3年,采用合约聘用,首聘期期满须晋升为副教授,聘期结束前未能聘为副教授者,终止聘用;副教授聘期3年,聘期考核优秀者转长期聘用; 2.年薪12万元人民币; 3.学校提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 4.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5.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
三、说明 1.招聘条件如与学校规定不相符,或学校政策有新的调整,则以学校规定为准; 2.应聘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料审核合格者,三周之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四、联系方法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音乐教育中心 邮编:710049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15114983683 Email:fxd_8009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