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申报实施办法(2013)

发布时间:2013-06-07浏览次数:26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以及上海市关于促进研究生提高创新能力,特别是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水平的政策精神,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于即日起将对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须进行正式发言)、重大比赛所花费的路费、住宿费予以一定程度的资助,实施办法如下:

 

1,申请人为本院正式注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含港澳台、外籍及休学、延期的学生。

 

2,资助金额为每人最高五百元。

 

3,本次资助时段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含)。

 

4,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A 参加会议发言者须提供:

(1)《在读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申报表》(见“文件与表格下载”板块);

(2)会议邀请函复印件(验原件);

(3)含本人发言的日程表(网页打印件或复印件,带有举办方或会务组的落款);

(4)申请报销金额的等值机打发票(相应时间区间的路费或住宿费,不含餐饮费)。

B 参加比赛者须提供:

(1)《在读博士研究生科研经费申报表(2013)》(见“文件与表格下载”板块);

(2)比赛邀请函或获奖证书或能够证明本人参加了该项比赛的有效凭证;

(3)申请报销金额的等值发票(相应时间区间的路费或住宿费,不含餐饮费)。

 

5,申请时间截点:2013年6月17日(含);提交申请地点:南105;

联系人:孙老师 64314820。

研究生部学工办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