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4-04-28浏览次数:3067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经我院申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院自2014年秋季起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按新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仍按往年标准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学位

学历类别

类型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1

博士

学历教育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3

10000//

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

2

硕士

学历教育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3

8000//

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

3

硕士

学历教育

专业学位

音乐

3

23000//

4

硕士

非学历教育

专业学位

音乐

3

20000//

 

注:学历教育2014级研究生奖助政策请以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的具体通知为准。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