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3浏览次数:107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要求,我院 “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请
    首次申请人员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按照我院发布的学科信息完成网上申请。往年已申请者并信息在册者,直接按照当年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资格 :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2、本人在上海音乐学院(含联合办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修毕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获结业证书者。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后,需由本人亲自到我院进行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的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仍针对首次申请人员。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周四。
(寒假期间,确认时间为10点至16点,中午不休)。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南楼102室。
联系方式:xzmusic@sina.com。
(为方便统一安排,请拟到现场的人员,先编辑电邮:姓名+课程班名称+学号,事先告知)

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采集信息:需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亲自到场,并采集本人图像及指纹信息(采集图像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服),一律不得代办。
资格审核:请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网上报名及全国统考:
    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2015年正式通知。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degrees.cn/

        
上海音乐学院
研究生部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