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全国统考及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要求,我院本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请步骤: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同等学历专栏,了解申请程序及2016年考试信息,详细信息可点击“上海音乐学院”的学科信息。首次申请者,需本人至上海音乐学院进行信息采集;往年已采集信息者,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资格 :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2、本人在上海音乐学院(含联合办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修毕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获结业证书者。
二、 现场确认:
仅对首次申请人员采集信息。往年已采集过信息的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直接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周二),工作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南楼102室。
联系方式:021-64314801 向老师
预报名:为方便统计,请先编辑电邮:学号+姓名+课程班名称,至邮箱xzmusic@sina.com。
采集信息相关要求:需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亲自到场,并采集本人图像及指纹信息(采集图像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服),一律不得代办;同时验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
三、 网上报名及全国统考时间:
2016年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起;
2016年全国统考时间:5月29日。
详细信息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为准 。http://www.chinadegrees.cn/
上海音乐学院
研究生部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