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各表演方向毕业研究生第二场学位音乐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267

2017届各表演方向研究生:

研究生部拟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集中进行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音乐会(第二场音乐会),时间、场次由研究生部统一排定,具体事项如下:

1、请相关方向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学位音乐会申请表》word版本、本人彩色照片(证件照、艺术照均可)、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一并发至邮箱syyjsbxwb@163.com, 邮箱主题为研究生姓名、学号。 

2、将填写妥当的《学位音乐会申请表》打印,并经由导师、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签字后于10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南106办公室。

3、各表演方向研究生请自行制作音乐会节目单,于11月15日前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节目单格式及具体要求如下:

 (1)节目单需简洁、大方,可折页亦可多页。

 (2)需含有不少于200字的自我简历,专业指导教师或及艺术指导的简介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添加。

 (3)需含有专业指导教师、艺术指导或及特邀嘉宾演唱者的姓名。

 (4)曲目按照需按照《研究生手册》及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排定,每人纯表演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

 (5)需标明曲目顺序,作品中英文名称,作品号,调性,作曲家及作品出处。

 (6)进行室内乐音乐会的同学请标明自己的演奏声部。

4、第二场学位音乐会的时间、场地将于十一月上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版块公布。

5、研究生部不安排彩排、走台,如有需要,请与同一时间段(如同一上午,或同一下午)的同学协商好后一同到琴房管理科陈小奇老师处,根据场地使用情况进行安排。

6、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候场,音乐会时间不得拖延,以免耽误下一场音乐会举行。

7、严禁在音乐会场地张贴海报、摆置花篮、花束,一经查实,取消音乐会资格,不得申请当年学位论文答辩。

8、请各位研究生自备录音录像设备,毕业时需要将音乐会光盘递交至研究生部备案,以领取毕业证书。

9、节目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举行音乐会,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将视作学籍延期,节目单提交后曲目顺序不得由任何理由进行更改,否将不予进行2017届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音乐会申请表》下载路径: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管理-----表格下载。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