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1、答辩日程一览表请详见本网站“学位管理”版块“表格下载”处;
2、2016年答辩日程一览表属本年度学位申请人拟定时间表,若因个人学生学位论文预审不通过,研究生部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及原拟定评为小组取消本场答辩会;
3、新教学楼南楼221教师有投影设备,但没有配备电脑,请于该教室答辩的同学自备电脑;
4、因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答辩采用“答辩组”的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具体答辩流程详见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