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522

论文答辩和作品评审流程(请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表的规定,过时不予受理)

(进入本程序者须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和作品构思报告,表演专业还须为学位音乐会成绩合格者)


★准备工作三月开始

1、论文制作装订

  注:本部提供论文封面及封底样式(A3及A4大小),在本部网站学位管理栏目下载。所有研究生在自制论文封面时,必须采用本处提供的统一格式。另外,硕士论文封面用纸颜色为浅黄色;博士论文封面用纸颜色为浅灰色(冷色调)。

2、填写《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由申请人填写,此页须装订在论文中

3、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表》/《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表》/《授予硕士人员(在职研究生)登记表》(由申请人填写)

4、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作品申请书》(作曲、音乐工程各方向需要)(由申请人填写)

5、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研究生学位作品指导教师意见书》(作曲、音乐工程各方向需要)(由导师填写)


★3月17日至21日(约5个工作日)

申请人将前述3、4、5三项表格上报研究生部,并领取盲审编号。


★3月下旬(约5个工作日)

研究生部审核申请人是否达到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的要求。(包括:在校思想表现、教学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位音乐会完成情况等),并通知学位申请人审核结果。


★4月9日之前

获准进行下一程序的申请人将:

   a、装订成册的,并经申请人及其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认可的论文7份(博士论文)或5份(硕士论文)交至研究生部。作曲方向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交学位作品一式三份(博士)或一式两份(硕士)。

   b、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研究生部指定地点拍摄数码相片(学历、学位证书使用)。


★5月中上旬(拟于5月5日至23日,约15个工作日):答辩开始

研究生部将以网络和书面形式提前统一公示各场次学位论文答辩信息。


★答辩结束后

1、所有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须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论文完善或修改建议进行认真地完善或修改,并在完善或修改后,由论文导师审阅认可,填写《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

2、学位申请人须在领取学位证书之前提供经认可并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定稿(含有论文撰写人及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的亲笔签名)3份(以及论文中英文摘要电子文档)至研究生部,1份(以及论文全文电子文档)至学校图书馆。

3、艺术硕士毕业生(含MFA及MP)需于离校前制作毕业光盘并按专业交至研究生部分管学术秘书,一式两份,光盘内容包含成绩单、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毕业生信息表及两场学位音乐会视频。具体制作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学位板块”的“表格下载”处 《关于艺术硕士毕业要求的通知》。光盘合格者,方可领取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