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拍照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98

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拍照通知


电子注册照片拍摄是研究生学位、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环节,纸质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我院委托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图像拍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5届毕业研究生及未按期毕业且未参加过学历电子照片拍摄的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北楼220

三、注意事项:

1、拍摄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及拍照费15元,拍摄费由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当场收取。

2、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电子图像校内集中拍摄的研究生,请自行前往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补拍。如有同学未按要求进行电子图像拍摄,无法按期进行其毕业证书网上注册和毕业证书领取,后果将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928号1101室(近安远路)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联系电话:021-51780516

  交通方式:地铁7号线5号口或者公交13路、19路、24路、36路、105路、112路

  拍摄费15元/人(现场付费)。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