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220

关于我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的通知》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安排,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我院将于今年起对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论文查重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时间安排,将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PDF和WORD版本各一)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如10278_MR01-01_李三.doc)(我院学院代码为10278),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专业方向”,邮件内容为“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含论文导师)”

请按要求发送,如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论文检测,耽误答辩程序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论文查重检测

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部学位办负责完成。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的主题部分(即去除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的学位论文)

三、检测比率设定及认定结果

我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全文文字复制比”设定为30%。

“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30%者,可直接进行下一答辩程序;

“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者,须延期答辩。

如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不存在抄袭行为,可提出书面申请进行重检,由所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进行鉴定,给予最终认定。

四、相关事项

1、检测范围为所有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博、硕)。

2、毕业研究生须确保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内容一致。

3、研究生部将对检测论文和学位论文纸质版的一致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处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