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的通知》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我院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安排,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请各学位申请者在3月27日前,将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PDF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
上传查重论文步骤: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
2、进入“毕业与学位”模块
3、点击“上传查重论文”
4、进行上传
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如10278_MR01-01_李三)(我院学院代码为10278)。上传的单篇论文不要超过50M,单篇字数不超过150000字。如论文篇幅较大,请自行拆分标注好序列之后再进行上传。
请大家务必按要求进行上传,因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论文检测,耽误答辩进程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论文查重检测
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部学位办负责完成。
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的主题部分(即去除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的学位论文)。
三、检测比率设定及认定结果
我院2018届毕业研究生的“总文字复制比”设定为10%,具体检测结果可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数据化分析。
具体结果标准如下:
(1) “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0%者,可直接进入下一答辩环节,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等信息,负责审查并给与意见及建议是否修改;
(2)“总文字复制比”在10%--13%者,给与3天时间修改,进行二次检测。第二检测结果再次超过10%者取消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二次检测结果未超过10%者进入下一答辩环节。
(3)“总文字复制比”超过13%者,直接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并由各学科指导培养委员分会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认定,追究其及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责任。
如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需在接收学术不端通知书两日内向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研究生部组织其所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进行鉴定,给予最终认定。
(4)“总文字复制比”结果为0者,不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请于查重结果公布24小时内再次上传论文,标准如上。
四、相关要求
1、检测范围为所有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博、硕、同等学历课程班及2017年答辩未通过者)。
2、毕业研究生须确保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内容一致。
3、研究生部将对检测论文和学位论文纸质版的一致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