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赴京调研

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442

《上海音乐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完善科学的学科建设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学科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达到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研究生部作为我院学科建设的重要阵地,责无旁贷。因此,为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由上海音乐学院刘英副院长带队,率研究生部主任张巍、副主任邓佳、招生办公室卢文静和行政办公室王佳月一行,于4月18日-20日赴京调研,先后走访了国内两所一流音乐院校——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围绕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收获较大。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展开:1、完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研究;2、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3、研究生艺术实践和科研创新模式的探索;4、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等。

经过一整天的走访,对我们启发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生招生工作周期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在考量设计考试方案时应认真解读教育部相关规定,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得创新性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2、研究生课程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学科内涵发展的重要途径,我院作为音乐领域一流学科的引领者,必须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鼓励和引导教师将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新的教学内容和教材资源,建设一批优质的研究生课程和特色教材,真正达到国内音乐院校标杆的水准;

3、研究生教育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使命。要完成这一双重使命,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就必须转向对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继续推进我院研究生与海内外高校以及职业院团的深入合作,依托各类平台的优势与资源,实践育人,协同育人;

4、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决定性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我院导师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亟需建立健全动态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和岗位培训制度,扩大导师自主权,强化导师的职责意识,营造良好的治学氛围;同时,加强对导师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设立对导师的激励、约束与考核机制等。

回首2017,上海音乐学院全院师生齐心协力,成绩斐然,研究生部也在综合改革和各项体制机制建设,尤其在承担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面对过往,热血沸腾;展望未来,任重道远。结合此次调研成果,研究生部会尽快梳理工作细节,完善制度,查漏补遗,一如既往的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发展献力献策。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赴京调研(中国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赴京调研(中央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