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18修订)

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608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以及上海市关于促进研究生提高创新能力,增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调动研究生科研积极性与科研水平,特别是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水平的政策精神,构建良好学风,锻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端音乐科研人才,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自2012年起,每年面向本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公开征集科研课题,并制定该办法。

一、课题宗旨

1、鼓励在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的精深研究。

2、接受本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提出的个人自选课题。

3、下列性质的课题申报,将不予立项:

缺乏学术价值,或对当前科研进展缺乏积极意义的课题;某项音乐活动的无评论的情况简介;音乐家的工作经历一般概述;已有同类论文,又无重大创建或新思路的课题;已在媒体发表的课题。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对象: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含定向生源、延期生)

2、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读期间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课题经费标准及发放

1、标准:每年度每项课题研究的科研经费为3500元(具体根据每年经费情况而异),每人限报一项。若该课题结项成果发表在南大版、北大版核心期刊,还将额外发放科研奖金。

2、发放:在每年度课题结项后,研究生部学工办整理并核实已结项名单,提交财务处统一发放。

四、课题数量及研究期限

1、课题数量:每年度课题立项不超过12个。

2、研究期限:每年度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

五、课题申请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者应至研究生部网站-研工管理-表格下载,下载该年度《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生科研课题申请书》及《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生课题申请信息表》,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资料。

2、研究生部学工办将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内容的可行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相关内容进行初步整理。

3、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研究生部组织审定后,公布入选名单。

4、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学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周期,逐年落实培养任务,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

六、课题结项要求

1、个人申请,课题负责人应至研究生部网站-研工管理-表格下载,下载该年度《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及《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生科研课题结题信息表》,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资料。

2、结项成果需包含:

1)课题研究报告1份,1.2万字左右。

2)公开发表论文1篇,需注明该论文为“该年度上海音乐学院在读博士生科研课题项目资助”,课题负责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需为上海音乐学院。

3、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结项名单。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学工办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