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各表演方向研究生:
因本年度教学场地限制,拟于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统一安排时间、场次进行202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音乐会(第二场音乐会)。
未举办第一场音乐会,或第一场音乐会未通过者,请在第二场学位音乐会申请前完成补开,否则不予申请第二场。
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学位音乐会预申请
音乐会预申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仅做时间场地安排,实际申请以纸质版申请为准。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申请另行通知。
请大家于9月4-15日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申请,由学位办进行前期时间、场地统筹安排。
二、递交《学位音乐会申请表》纸质版
1、须由专业导师、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系主任)同时签字方可递交,作为学位音乐会申请最终确认。
2、请于10月10日(周四)前(含)交至南106学位办。
3、请根据培养指导分委会要求填写曲目。如后期曲目调整,请重新递交申请表申请表,须保证申请表与节目单曲目一致。
4、音乐会申请表递交后不可取消本年度音乐会申请。
5、逾期递交《学位音乐会申请表》不得举行本年度学位音乐会,自动视为学籍延期。
三、递交音乐会节目单(学位音乐会曲目以节目单)。
1、11月18日(周一)前递交学位音乐会曲目单5份至南106办公室。
2、节目单格式具体要求:
(1)简洁、大方,可折页亦可多页。
(2)须含有不少于200字的自我简历介绍。专业指导教师或及艺术指导简介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添加。
(3)须注明专业指导教师、艺术指导或及特邀嘉宾演唱者的姓名。
(4)曲目须按照《研究生手册》及学科专业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的要求进行排定。每人纯表演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整场音乐会(含中场休息、致谢拍照)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超时将被叫停。时间将由音乐会秘书根据现场情况计算。
(5)须标明曲目顺序,作品中英文名称,作品号,调性,作曲家及作品出处。实际演唱顺序须与节目单一致。
(6)进行室内乐音乐会的同学请标明自己的演奏声部。
3、第二场学位音乐会的时间、场地安排将于十一月中上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管理及南楼学位办公室宣传栏进行公告。
4、研究生部不安排彩排、走台。如确有需要,请与同一时间段(如同一上午,或同一下午)的同学协商之后共同到琴房管理科(校门左手边第一间办公室)沈超老师处申请,由琴房管理科根据场地使用情况进行安排。
5、学位音乐会申请表纸质版一旦递交申请,不可以任何理由取消。确因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需附上海市三甲医院病例或其他证明材料于音乐会开始前10日交至学位办公室。
7、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提前15分钟候场,音乐会结束不得在台上逗留、拍照,以免耽误下一场音乐会举行。
8、严禁在音乐会场地张贴海报、摆置花篮、花束,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音乐会资格,不得申请当年学位论文答辩。
9、研究生部将统一安排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视频资料将统一告知领取方式。
注:节目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举行音乐会;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将视作学籍延期。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