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答辩材料递交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浏览次数:2945

2020届毕业研究生:

因受疫情影响,暂未收到返校通知。原定于3月31日--4月7日分层次、分专业递交答辩相关表格及论文/作品材料提交时间、方式现做如下调整:

一、表格材料:

1)全体毕业研究生均需递交材料

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研究生填写)

b、《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由教师填写)

2)音工、音科、数媒、作曲方向须同时递交材料

a、《研究生学位作品评审申请书》(研究生填写)

b、《研究生学位作品指导教师意见书》(由教师填写)

3) 在培养年限之内进行延期的同学:

a、《上海音乐学院延长学籍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南106办公室,徐老师。

根据《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学位办将以签字完备的答辩申请表及指导教师意见书作为研究生答辩申请确认,若无导师签字将不授予本年度答辩申请。因受疫情影响,学位办已于3月13日完成了与各导师关于研究生答辩申请的确认工作,未得到导师答辩申请确认的同学,已通过辅导员单独联系。

现阶段,以上表格无须提交,待收到返校通知后递交签字完备的纸质版即可。表格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于研究生网站公布。

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根据学校要求,上传系统中进行预审的论文需包含此声明及授权书,声明及授权中的导师签名应为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授权。

现阶段,导师签名及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均可采取电子签名等方式完成。具体操作方式可见附件说明。

三、《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书》

该表格中研究生签字及导师签字均可采取电子签名方式,须在3月25日12:00前发送文件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纸质材料待开学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部南楼106学位办公室。

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书》

四、学位论文、学位作品

  (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院内预审均以答辩申请人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论文为准,请严格按照《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3月25日12:00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如因上传至系统的电子论文不符合要求,导致取消答辩资格,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学位作品

    须提交学位作品的答辩申请人(含硕、博),请于2020年4月1日12:00前,将学位作品总谱、创作札记、影/音资料按《研究生手册》及《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要求,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逾期不接受本年度答辩受理。

     邮件主题为:学号_姓名_学位作品

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作品名称

学号_姓名_创作札记

学号_姓名_影/音资料

 

    现阶段,学位论文、学位作品纸质版无须提交,待收到返校通知后递交签字完备的纸质版即可。表格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于研究生网站公布。

      

附件:学位论文提交说明-电子版要求.docx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