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的通知》精神,按照我院《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安排,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1年毕业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所有申请2021年学位的研究生(含博、硕、同等学力、延期生及2020年答辩未通过者)。
二、上传要求
1.时间:2021年3月25日11:00前完成系统上传,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文档命名格式: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如10278_MR01-01_李三)(我院学院代码为10278)。请严格按要求进行文件命名,因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论文检测,耽误答辩进程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上传的论文大小不超过50M,单篇字数不超过70000字。如论文篇幅较大,请自行拆分标注好序列之后再进行上传,或联系学位办。
4.提交检测的word电子文档应包含学位论文封面、封底、引言、正文、参考文献等所有内容。
三、上传路径
上传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毕业管理—查重论文上传
四、递交材料
3月25日11点前,递交《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书》至学位办(南楼106)。
五、检测系统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使用中国知网cnki检测平台(高校端)进行,所有检测结果以知网检测报告为准。
六、检测值设定及认定结果
我院2021年毕业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设定为3%。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认定结果将由“去除引用后复制比”、“去除本人后复制比”与“总复制比”(以下分别简称“去引”、“去本”和“总复制比”)三个值共同决定。即:“去引”和“去本”中取较低的一个值,同时再结合“总复制比”进行判定。具体处理方案详见下表:
| “总文字复制比” | 处理意见 |
1 | 低于3% | 直接进入下一答辩环节。 |
2 | 3%-8% | 论文作者参照检测报告单进行自查修改;论文经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等信息,负责审查并给予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导师审核同意后提请二次检测,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答辩环节。第二检测结果超过3%者,取消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
3 | 超过8% | 直接取消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根据我院学籍培养规定做相关处理。 |
4 | 15%及以上 | 在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分会及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追究其及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责任;学位论文作者及其论文指导教师将在培养指导分委员予以通报批评,论文作者为在职人员攻读相关学位者,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
5 | 复制比为0% | 不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请于接收查重结果通知48小时内再次提交论文,检测标准如上;对论文作者进行适当点名批评,列为校内重点抽检。 |
七、检测结果与处理
学位办对检测结果不予公开。检测结果一般在查重论文递交截止的一周内由学位办出具,对不合格的论文,学位办将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责任人,反馈内容一般应为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结果值和检测报告单。
如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须在接收学术不端通知书2日内向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递交《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由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规范鉴定,给予最终认定。过时不予受理。
论文指导教师对论文检测结果应主动关心,收悉结果后请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规范和调整学位论文。
八、其他
1、为保证检测工作严肃有序、公平公正的开展,检测论文一经提交,任何申请人不得以“版本错误”等理由要求替换检测论文。
2、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须为论文最终稿,即为与递交的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
若抽检出现版本不一致者,将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3、研究生部将对检测论文和学位论文纸质版的一致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