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年毕业研究生:
(含硕、博、同等学力、延期及2020年答辩未通过者)
根据我院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与答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与答辩工作的基本流程与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毕业研究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相关事宜安排,逾期或不符合流程者将取消2021年答辩资格。
请先完成《关于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之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申请界面。
一、答辩申请
(一)系统申请答辩
1.2021年毕业研究生可于2021年3月1日--3月8日登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申请路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管理--学生答辩申请。
2.未按要求完成《关于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内容者,无法系统内进行答辩申请。《关于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中录入出现问题,请联系培养办刘嘉优老师。
3.答辩申请时无需上传论文,答辩申请页面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直接点击右上角保存。如无法保存,请尝试更换浏览器或适当删减填写内容字数即可。
4.系统将于3月8日0:00关闭,之后将不再开放系统申请权限。3月25日无法递交、上传论文者将视为自动延期,已提交答辩申请且系统通过审核者若需要延期,须递交个人申请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后方可办理。
(二)答辩延期系统申请
1.申请路径: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管理--学生答辩申请--进入答辩申请界面后点击延期。
2.申请答辩延期者,无需填写申请内容,直接点击延期按钮即可。
二、答辩资格审核材料递交
各毕业生,请于3月12日前,递交艺术实践手册至南楼106培养办进行资格审核。答辩资格审核结果将以培养办通知为准。
三、学位学历照片、信息核对
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完成。
四、学费缴纳
请毕业生按照学校要求在2021年3月12日前将所欠学费统一存入中国银行学生卡内,以便财务扣款。
如院财务审核未交学费者,学位办将在接到财务处通知后发布《2021年毕业研究生缴费通知》,请具体人员参照通知内容进行。
五、答辩申请、延期申请确认
!!!纸质表格逾期递交均不再受理2021年度答辩申请,视作自动延期!!!
2021年3月11日16:30前,将以下材料签名齐全,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南106)。学位办将以接收到的纸质材料作为答辩申请确认,同时给予系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进行后续工作安排。
所有表格下载路径:研究生部官网--学位管理--表格下载
具体如下:
1)全体毕业研究生均需递交材料:
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研究生本人填写)
b、《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教师填写)
2)音工、音科、数媒、作曲方向(除以上之外还须同时递交):
a、《研究生学位作品评审申请书》(研究生填写)
b、《研究生学位作品指导教师意见书》(教师填写)
3)在培养年限之内进行延期的同学:(须先在系统内完成延期申请)
a、《上海音乐学院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徐老师(南106),进行学习年限延续备案。
六、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培养办公室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包含审核申请人是否达到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的要求(包括:在校思想表现、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中期考、学位音乐会完成情况、艺术实践、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分等)。
如不满足申请2021年答辩申请者,将在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取消其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
七、各评审环节说明
(一)学术不端系统检测
详细内容参照《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执行。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书》3月25日11点前递交至学位办(南楼106)
(二)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抽检
抽检名单将由系统根据毕业研究生的不同层次、专业进行随机抽取,抽检比例为本年度申请学位总数的30%。各层次、专业类别的抽检比例,根据各培养指导分委会要求执行。
强制抽检的人员包括:2020年答辩未通过者、2020年学位论文预审或盲审评阅未通过者、学术不端检测未通过者等。
抽检名单将于一周内在研究生部网站及公告栏公布。被抽中者,须在2021年3月23日11:00前将指定文件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毕业研究生送审教育部平台抽检的通知》。
逾期未发送指定将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三)第三方学位论文送审
送审范围: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生。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毕业研究生第三方学位论文送审通知》。
(四)学位论文预审(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之后方可上传)
1. 系统上传
答辩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同学,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管理--答辩申请---论文定稿上传(页面最底部)--保存(右上角)。此链接上传的论文将直接发送给预审评委。
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3 月25日11:00前。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纸质版论文递交
2021年3月29日14:00前,学位申请人须将装订成册,并经申请人及其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的论文交至研究生部南106,用于学位论文预审及评委答辩使用。
(1)学位论文:博士论文(D)7份
硕士论文(学术型MR、同等学力)5份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R/A)硕士论文7份
(2)学位作品:作曲/音工/音科/数媒方向的学位申请人(含硕博)须提交
a、学位作品总谱4份,每份封面须标注姓名、学号
b、创作札记4份,不限字数,每份封面须标注姓名、学号
c、学位作品影音频4份(可选择影或音其中一项递交)
所交学位作品请按照要求分装4套,并每套标注好学号、姓名后方可递交,不接受零散材料递交。
纸质论文提交之后不接受任何理由替换。
八、答辩
研究生部将于4月中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学位管理中进行答辩时间、场次公告。学位申请人应根据安排参加答辩,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调整。
论文答辩场次安排公告不代表论文预审、盲审已通过,如出现任何审查未通过的情况,学位办将及时联系申请人,根据上一环节结果进行处理。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通过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学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遵循答辩委员会决议决定。在学籍培养年限之内进行学籍延期或做结业/肄业处理。
九、答辩通过后论文修改
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毕业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2周修改的通知》
十、学位授予信息录入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在2021年6月18日15:00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录入。同时将填写完善的授予表格下载、亲笔签名后,于2021年6月18日15:00前交至学位办(南106)。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表的通知》。
十一、答辩通过后学术不端查重
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过程化监管,通过论文答辩的所有研究生均须在2021年6月24日14:00前,将答辩通过且修改好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文(含论文封面的PDF、WORD格式)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进行答辩通过后学术不端查重。文档命名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姓名”_论文定稿 (如10278_MR01-01_李三_论文定稿.)。
此环节提交的论文电子版须为答辩后修改的最终版本,将作为各种抽检材料递交,如因递交材料形式、内容不符,导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上级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十二、答辩通过后递交材料
1、交至南楼106:
a、学位论文定稿2份,论文首页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需经由论文撰写人及论文指导教师亲笔签名。
b、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MP/A):
声乐、民乐、钢琴、管弦、现打、指挥各表演方向需提供2场学位音乐会视频;
音乐教育(含教学法)研究方向需提供1场教学实践视频(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及1场学位音乐会视频影像;
艺术管理方向需提供独立展演视频或策划方案等资料;
乐器修造方向需提供乐器制作过程中的照片及详细的制作报告;
作曲、音工、数媒、音科方向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完整的学位作品总谱、影音资料。
注明:请统一使用签字笔将学号姓名标注在光盘上,禁止使用标签黏贴。
2、交至图书馆的资料(请同学们自行递交):
1、学位论文2份。
2、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光盘1份,交至学校图书馆一楼图书阅览室。
十三、其他事宜
本通知为工作通知,主要说明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材料等,具体实施办法请见相关通知。学位申请系统操作说明等详见本通知附件包。
十四、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先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若仍有疑问,根据具体内容事项进行如下咨询:
1.个人信息维护、登陆密码重置、学位事宜咨询:
学位办杜老师,邮箱:syyjsbxwb@163.com
2.成绩、课程、答辩资格审核:
培养办徐老师,邮箱:xuyao@shcmusic.edu.cn
3.开题、中期考系统录入咨询:
培养办刘老师,电话64740853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