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的通知》精神,按照我院《关于202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2年毕业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所有申请2022年学位的研究生(含博、硕、同等学力、延期生及2021年答辩未通过者)。
二、提交方式
1.时间:2022年3月23日11:00前
2.文档命名格式:姓名_学号_研究方向。如:张三_MPF2018110_民族管弦乐表演(古筝)。请严格按要求进行文件命名,因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论文检测,耽误答辩进程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以提交给分委会秘书版本作为检测材料。
4.提交检测的word电子文档应包含学位论文封面、引言、正文、参考文献等所有内容。请使用2022届查重、抽检及预审封面,下载路径:研究生部官网-学位管理-表格下载-学位论文答辩。封面所填研究方向及论文编号见附件。
三、递交材料
3月11日16:30前,递交《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书》至分委会秘书处。
五、检测系统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使用中国知网cnki检测平台(高校端)进行,所有检测结果以知网检测报告为准。
六、检测值设定及认定结果
1.总文字复制比≤8%(含)的,视为检测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8%且<13%(不含)的,由各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组织认定能否进入论文评阅。同意进行评阅的,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答辩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单给答辩委员会。不同意进行评阅的,取消本年度答辩申请。
3.总文字复制比≥13%(含)的,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可在培养年限之内的次年再次进行学位申请。
4.研究生部除了对总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外,对其它有关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及程序的学术不端行为,均应进行审查。
七、检测结果与处理
检测结果一般应在收到各分委会提交的检测材料一周内,反馈至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处,反馈内容一般应为检测结果值和检测报告单。
学位申请人对检测结果及处理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提出申诉并由分委会给出处理意见,后将所有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上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认定。(配套《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
论文指导教师对论文检测结果应主动关心,收悉结果后请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规范和调整学位论文。
八、其他
1.为保证检测工作严肃有序、公平公正的开展,检测论文一经提交,任何申请人不得以“版本错误”等理由要求替换检测论文。
2.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须为论文最终稿,即为与递交的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若抽检出现版本不一致者,将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3.研究生部将对检测论文和学位论文纸质版的一致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形,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