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届毕业研究生: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于6月1日起,7:00--20:00之间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上报填写”。学位授予信息用于上报国家学位数据库,请仔细填写,如因数据填写错误产生报送数据不成功,导致学位证书无法查询或识别的责任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信息填写无误后,请先点击保存检查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请于6月10日17:00前完成系统提交,同时点击“下载”,将授予信息表电子文档黏贴上电子签名后发送至分委会秘书邮箱。
学位信息上报填写说明如下:
一、个人基本信息
1.请仔细核查个人基本信息中已填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为上一个学位攻读时的户口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二、学业及学位信息
1.“导师姓名”:请填写专业导师/论文指导教师,若只有一位老师请填写一位即可。
2.“专业码”: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请根据附件1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号MPF/MOA/MPP)均填写1351。
3.“考试方式”:有工作就读,可选择半脱产。其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论文关键字”:至少填写三个,并以逗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三、前置学历学位信息
1.“前置学位码”:请查阅前置学位证书的学位类别,并根据附件2填写代码。
2. “前置学位”:请与“前置学位码”数据统一。如前置学位填写为“艺术学学士学位”,则根据附件2数据,前置学位码应为413。
3.“前置学历”:根据前置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
4.“前置学位授予单位码”:请自行搜索填写。如:上海音乐学院代码为10278。
5.“前置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单位名称应与前置学位授予单位码数据对应。
注:前置学历学位为上一个已取得的学历学位。
四、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空缺。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