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本院2023届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资格: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应在90分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院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届博士毕业生总数20%。
四、评选程序:
1.申请者填妥《上海音乐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并附学位论文和在读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相关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导师及校内另一专家推荐同意信。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学位办邮箱xwb@shcmusic.edu.cn。
2.研究生部汇总后,交由各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以及申请者在就读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相关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推荐名单于2023年7月3日前报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对各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的学位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学位论文送第三方平台进行评优盲审。每篇推荐论文送审6位专家,盲审意见认为该论文符合优秀学位论文的数量占送审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为评优盲审通过。
4.评优盲审通过的学位论文,经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最终名单。名单由研究生部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公布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同时对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部学位办,电话:021-53307324,邮箱:xwb@shcmusic.edu.cn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