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3191

2023届毕业研究生: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于67日起至请于6121700前,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信息用于上报国家学位数据库,如数据填写错误将导致学位证书无法查询或识别,且提交后不可修改,故请仔细填写。

   提示:信息填写后请先点击保存,检查后再点击提交,确保信息填写无误。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66


附件:学位信息上报填写说明

一、填写入口:

 1.点击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首页-点击“学位申请”。


 2.进入学位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

二、学生基本信息

1、请仔细核查个人基本信息中已填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为上一个学位攻读时的户口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三、专业和学位授予信息

1.导师姓名:请填写专业导师/论文指导教师,若只有一位老师请填写一位即可。

2.攻读类型:参加统考的选择“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的选择“硕博连读”。

3.学习方式:有工作就读,可选择半脱产。其余根据实际情况填 写。

4.论文关键字:至少填写三个,并以逗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如非项目资助,一般博士为“非立项”,硕士为“其它”。

 

四、前置学历学位信息

1.前置学位:为上一个阶段取得的学位,非本次取得的学位。请查阅前置学位证书的学位类别,并在下拉框中选择相应学位

2.前置学历:根据前置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

3.前置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授予前置学位证书填写。

 

五、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