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届毕业研究生: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于6月7日起至请于6月12日17:00前,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信息用于上报国家学位数据库,如数据填写错误将导致学位证书无法查询或识别,且提交后不可修改,故请仔细填写。
提示:信息填写后请先点击保存,检查后再点击提交,确保信息填写无误。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23年6月6日
附件:学位信息上报填写说明
一、填写入口:
1.点击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首页-点击“学位申请”。2.进入学位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
二、学生基本信息
1、请仔细核查个人基本信息中已填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为上一个学位攻读时的户口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三、专业和学位授予信息
1.“导师姓名”:请填写专业导师/论文指导教师,若只有一位老师请填写一位即可。
2.“攻读类型”:参加统考的选择“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的选择“硕博连读”。
3.“学习方式”:有工作就读,可选择半脱产。其余根据实际情况填 写。
4.“论文关键字”:至少填写三个,并以逗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如非项目资助,一般博士为“非立项”,硕士为“其它”。
四、前置学历学位信息
1.“前置学位”:为上一个阶段取得的学位,非本次取得的学位。请查阅前置学位证书的学位类别,并在下拉框中选择相应学位
2.“前置学历”:根据前置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
3.“前置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授予前置学位证书填写。
五、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