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0日—21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8:30—11:30 | 下午2:00—5:00 |
12月20日(周六) | 思想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12月21日(周日)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0号)文件要求,现就考点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一、做好考试准备
1.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2月10日起,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2.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本次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在考试当天还要关注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以保证顺利应考。
3.带齐证件参加考试。每场考试都必须凭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二、进入考场须知
1.上海音乐学院考点(3124)入口
零陵路校区:徐汇区零陵路520号门开放通行。
注意:考试期间考点所在校区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考生切勿自驾赴考。
2.入场时间
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手机存放、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脸识别等入场流程,建议按开考时间提前至少6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考试开考后15分钟(上午8:45,下午2:15)之后不得进入校门和考区。
3.入场流程
(1)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进校须刷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进校后请先将携带的手机、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存放到集中存取点(见附件1),存放时手机须静音并将手机闹钟等提醒功能取消。考生在存取点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存取点不提供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私人物品存放。
(2)存好手机后,考生须至考点封闭区域入口进行智能安检门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封闭区域。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教育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并由专人进行检查。
三、遵守考试规则
1.积极配合安全检查。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服从安排、有序入场,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携带者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物品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为避免触发安检门报警,请考生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背包、钥匙、打火机、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如金属发卡、项链、耳饰、手镯、戒指、腰链、脚链等)。因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金属扣子、拉链、腰带、裤子挂扣、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性内衣、鞋帽等)会影响安检门正常通过,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请考生穿着合适的衣服参加考试。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
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都将按违规处理。
2.把准考试时间。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笔;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特别提醒,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3.注意考试细节。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在答题时务必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标识再进行答题,凡不在正确题号位置答题的,后果自负。
统考科目,试卷由监考员统一拆封和发放,答卷(卡)由监考员统一回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拆封试题袋和密封试题袋,答题纸和密封封条由考点统一发放;待考试结束后再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卷和答题纸装入密封袋内。
4.诚信参加考试。研考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和考场实时智能巡检系统,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期间,教育、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见附件二),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请考生务必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切莫以身试法!
附件:
1.入校路线指示图
2.考场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
附件1:

(具体考场安排近期公布)
附件2: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84条明确规定,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具体包括: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