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音乐理论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812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加强我国音乐理论学科建设,为国家培养高级音乐理论和创作技术研究人才,“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理论人才培养项目”即日起面向全国招收学员。该项目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张巍教授领衔“上海音乐学院高峰高原作曲技术理论学科建设团队”承办。项目课程拟设元理论课程、专题研讨、创作技术研讨、互动与对话等四大板块,聘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顶尖学者集中授课,力图通过此项目培养一批兼具研究能力和教学实力的骨干人才。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音乐学院,由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张巍教授领衔“上海音乐学院高峰高原作曲技术理论学科建设团队”承办。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全覆盖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
    该项目将以上海音乐学院深厚的学科积淀为基础,集中邀请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一线的国内外专家前来授课,系统、深入地就若干新音乐理论进行教学和研讨,使学员能够在特定时间内,理解这些理论的概念和精髓,把握其与传统音乐理论间的联系和区别,不但能运用其分析音乐作品,还须具备传播、研究、发展这些理论的能力,使西方的音乐理论服务于我国的教学创作实践。由此在我国青年一代音乐理论家之中培养一批视野宽广、业务扎实的优秀学者,为我国新时期的音乐理论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8年 6 月 25 日至2018 年9月 14日,培训总时长共 60 天,其中,集中授课 30 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18 年 6 月25 日举行开班仪式
  2018 年 6月 25日- 2018 年 7 月28 日(集中授课)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18 年 9 月 14日(理论实践)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2.理论实践地点:各学员单位、上海音乐学院

(三)课程设置
 1.元理论课程
   新理论概述;表演与分析理论;节奏理论;申克理论;新黎曼主义与转换理论;音乐可视化分析与几何学理论;谐音理论;传统作曲理论等。
 2.专题研讨
   梅西安专题;序列音乐理论;中国作品专题;风格专题等。
 3.创作技术研讨
   作曲家谈新兴作曲技术技法
 4.互动与对话
   作曲家理论家互动的讲谈工作坊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论文开题占20%;最终完成结业论文占40%;参加汇报研讨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张巍
 2.项目联络人:孙宁宁、乌玉红
 3.拟聘专家包括:(按国别和姓名首字母排序)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论文将于2018年9月上中旬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汇报宣讲。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束验收。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三、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面向全国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高校研究机构中青年音乐教师、已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或在读博士研究生,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符合上述条件且在中西部地区工作并有一定成绩的音乐专业人士将优先考虑录取。
(二)录取方式
  主办方将汇总符合资格的报名材料,交由项目学术委员会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录取情况拟于2018年5月底在研究生部网站及“音乐理论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 3月 20日- 2018年 5月 6日(逾期报名信息表单填写系统将关闭)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为:
 1.报名表(见附件1)。该表须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命名方式:“01 姓名 单位 报名表”。
 2.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1篇,PDF版本,命名方式:“02 姓名 单位 论文名称 刊物名称 发表时间”;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本),命名方式:“03姓名 单位 身份证”;
 4.如在报名表中填有获奖信息,请提交与之对应的奖状扫描件(所有奖状扫描成一份文档,PDF版本),命名方式:“04 姓名 单位 获奖证书”;
 以上四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报名邮箱,标题格式:“姓名 单位 音乐理论人才培养项目报名”。
 5.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写“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音乐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报名信息表”:

       https://www.diaochapai.com/survey2677161
  上述五项内容除第四项以外,均为必交材料,材料不全者将不被纳入学员遴选程序。  

 

五、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8 年 6 月 24 日(9:30-20:00)
  报到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 
(二)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事宜将在入选名单公布时同时进行说明。
(三)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科研办公室(南楼102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314805(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00)
  联系人:   孙老师
  报名邮箱:musictheorist2017@163.com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音乐理论家微信公众号:

  


附件:1.《音乐理论人才培养》报名表.docx

主办:     上海音乐学院
承办: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上海音乐学院高峰高原作曲技术理论学科建设团队
项目资助: 国家艺术基金
2018年3月